因泄私憤停人電,竊權私用還很囂張,為何“偷來的鑼鼓打不得”法則在這兒失靈了呢?
  一個供電所的所長帶著幾名下屬,喝多了,跟店家鬧糾紛,一聲令下,停了幾條街的電。這條“供電所長拉閘”的新聞成了當日熱點。相關部門已經對這個所長進行了查處。
  這事並不複雜,就是一起權力濫用、私用事件。從造成的後果看,並不算太巨大;可是,影響著實不小,排進了百度當日的熱搜詞榜。
  為什麼這粒石子能激起這麼大的浪花呢?傳播上,恐怕有“電老虎”這個關鍵詞的功勞。它撥動了大眾心弦,加劇了大家的反感。好多評論,矛頭也指向了供電公司。
  要說,這事不是供電公司的公司行為,但是,由於這名所長能夠調配公司資源,假虎威為己用,“電狐狸”的事,就記到了“電老虎”的賬上。“老虎”“沾包”也不算冤,總歸是你的人沒有管好,應該依法嚴處,給大眾一個交代,同時吸取教訓,用制度和管理杜絕下次發生。
  網上批評如潮,主要還因為當事人太囂張。供電服務是基本公共服務,喝點酒,說斷就給斷了,這造成了傳播中的“奇觀”效應。本來,你這事就不該乾,偷偷摸摸停人家的電泄憤都已經是過分,你還吆喝著乾,還敢一停停一大片!分明是竊權私用,為何“偷來的鑼鼓打不得”法則在這兒失靈了呢?
  恐怕是這樣一種心理作祟:掌握權力後,便覺自己不再是一個普通人,而是權力的人格化。電視劇《家有九鳳》里,九姐妹里有一個當小幹部的,回到家也派頭十足,經常主持“家庭會議”,要求丈夫“彙報工作”。電視劇中這種“權力人”,不過是閨中雌威,沒有公共危害;走到公共領域的“權力人”可就不同了。他們往往有一種虛妄的巨人感,無所畏懼。一旦出事,影響便很惡劣。
  現代政治倫理強調公域和私域的區分。行使權力、調配公共資源時,有一個職務身份;但這個職務身份不能帶進個人生活領域。市長下班了,就是普通市民,坐公交、買早點,也得排隊。這種身份分離,應該是很自然的事。其實,不光現代社會,我們早就有公私分明的傳統,“持笏不愧真宰相,下朝還是舊書生”,這種倫理在依法治國的今天,應該得到足夠的重申。  (原標題:電“狐”如何假“虎”威(民生觀))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pe61pephc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