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雲金沙洲路
  羊城晚報訊記者黃亮、實習生梁建榮報道:顧客欲將拉腸店贈送的粥打包回家,遭服務員拒絕。廣州市民陶小姐向羊城晚報記者反映,她在華輝拉腸店用餐時遇到此等咄咄怪事。服務員寧可將顧客未吃過的粥倒掉,也不允許顧客帶走,並聲稱“老闆不怕浪費”。
  兩天前,廣州市民陶小姐和朋友共四人來到位於金沙洲路金域藍灣小區旁邊的華輝拉腸店用餐,每人點了一份拉腸和一盅湯。服務員上餐時,送每人一碗粥。“得知買拉腸送粥時,我們還挺開心。”陶小姐說,他們吃完自己點的東西已經很飽,便想將贈送的四碗粥打包帶走。不料,服務員卻稱:“老闆規定,送的粥不能打包,出錢買的東西才可以打包。”
  陶小姐質疑,是不是將粥賣給其他客人?服務員稱:“不會,粥馬上倒掉。”服務員把滿滿四碗粥倒掉,陶小姐覺得很浪費,服務員卻說:“老闆不怕浪費,你怕什麼?”陶小姐對服務員說,自己可以出錢買快餐盒,把剩下的東西帶回去,可是,打包的要求仍然被拒絕。
  陶小姐認為,點餐時服務員應該提醒顧客買一送一,顧客才會按食量點,但服務員沒有任何提醒,“那點粥並不值錢,可是,浪費的觀念十分不可取,無論是商家還是市民,都應該提倡節約的風氣” 。
  昨日中午,記者來到陶小姐所說的華輝拉腸店。店內正在搞優惠活動,店門口、點餐台、餐桌上都貼有活動說明:消費任何腸粉類,即送蟲草花雞皇粥或生滾豬肉粥;消費任何飯類,即送茶樹菇燉老雞或菜乾燉豬肺。顧客在點餐時,前臺的服務員就告知有相應的食物可贈送,要顧客做出選擇。
  記者點了一份拉腸,獲贈一碗雞粥。記者詢問是否可以將雞粥打包,前臺服務員說:“送的粥不可以打包,吃不完也沒辦法。”記者問,顧客消費而獲贈的粥,已屬於顧客所有,為何不允許帶走?店長表示:“送的粥要在店里吃。如果非要打包,要按粥的原價付費,再加上快餐盒的費用。”店里吃不完的粥如何處理?是倒掉還是回鍋再賣?每天有多少這樣的“處理粥”?店長對這些問題不願多說。
  (報料人陶小姐,四等獎50元)
  黃亮、梁建榮  (原標題:店家不准顧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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